【初中招生】
7月10日公布初中招生地段
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需在我市城区就读且持有外地户籍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或确定的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7月10日,市教育局将公布2013年城区初中招生学区范围;7月19日,小学毕业生统一返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区范围表和义务教育登记卡;7月20日-25日,初一新生报名入学。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该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义务教育登记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进入我市城区工作或务工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市城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其家长携带子女持相关证件和家庭实际住址证明等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灵活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
城区地铁一、二号线拆迁户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拆迁证明材料,可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在租赁房屋地就学属过渡性入学。